文物保护

虎山遗址

  虎山遗址位于新城镇林果村委会西南约1.2公里处,南邻沿山河,东界马坝河。遗址为近似长方形的高台地,高约4米,东西长约400米,南北宽约260米,面积约10万平方米。后遭现代砖瓦厂取土,遗址西北侧毁去大部分,现存面积约67000平方米。现在前期考古勘探的基础上,由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指导,对该遗址进行了全面测量,并在遗址南侧进行了试掘,共布5×5探方2个,发掘总面积50平方米,出土了两百多件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的陶器残件标本。通过此次考古发掘结果可推断,虎山遗址是一处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型聚落遗址,文化层堆积厚度约3米,占地面积广、延续时间长,对研究我市乃至整个扬州地区西周时期聚落遗址的分布范围、文化面貌、聚落形态等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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